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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解决
发表于:2023-7-19

争议范围:和劳动有关的,略!

解决方法:1.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3.仲裁;4.诉讼
【提示112为非必经程序;
仲裁为必经程序,但不是一裁终局制度
【提示21.不要求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2.劳动仲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3.不收费。

调解

1.书面或口头申请。
2.
调解协议书有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3.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单位不履行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调解协议的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4.
自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

参加人:1.当事人。2.当事人代表。3.第三人。4.代理人。

管辖:1.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2.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的由履行地管辖。3.案件受理后,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1.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存续期间拖欠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2.
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
时效中断:当事一方主张权利或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
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5.
受理:仲裁委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受理与否。受理后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委收到答辩书5日内将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开庭基本制度:(1)公开仲裁(经济纠纷仲裁开庭不公开);(2)仲裁庭;(3)回避制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形(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效力):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单位符合规定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诉讼

1.对仲裁委不受理或逾期未作出规定的;
2.
劳动者对争议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3.
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终局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